【经费资助】进入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的,符合条件可申请市财政无偿资助金,每家10万元。
【配套资本金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获得最高达总注册资本49%、100万元以内的配套资本金,并允许在三年内按优惠价(本金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)回购股份。
【创新基金】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厦门市、火炬高新区技术创新基金。若申请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,可获得火炬高新区财政的配套支持。
【房租减免】在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高新技术领域企业,租用园区内的厂房,用于研究开发和生产的,在60-150㎡以内,第一年免交租金,第二年、第三年分别按市场价的50%和80%交纳租金;可按优惠价租用配套生活公寓。
【注册资本】申办有限责任公司,其注册资本起点为三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的外币。注册资本在一百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以上的,可分期出资。以其专利、专有技术出资入股的,科技成果作价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