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留学人员对象范围
1、公派、自费出国学习,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。
2、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到国外高等院校、研究开发机构学习或工作二年以上,或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、进修人员。
3、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到国外知名跨国公司、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。
4、我市急需的其他留学人员。
5、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出国的和到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学习、工作的上述对象。